姚秀兰,女,1965年出生,江西南昌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导师,法理学学科组召集人,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仲裁委仲裁员、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职。
本科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先后获中山大学法律史硕士学位、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博士学位。
姚秀兰曾在基层检察机关工作多年,1994年任教深圳大学法学院,2001年晋升副教授,后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港澳法及行政法,讲授《外国法制史》《香港法概论》《粤港澳大湾区家事法比较研究》等课程。主持教育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项目“‘普选’目标下香港区议会功能发展分析”等课题。出版专著《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中国户籍法律史研究》,编著《现代公民法律咨询指南》,在《现代法学》《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2011年获深圳市优秀教师称号,多次参加中国法律史学会年会并提交《港英时期新界治理经验初探》等论文。
信息来源于:深圳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