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展示的参与者须按照参与者年龄分组,不得降级、虚报组别,不得虚假报名,凡经查证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2)参加展示的参与者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已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全国活动办公室享有本次系列活动的电视、广播、互联网播放(映) 权及报刊刊登权。
(4)全国活动办公室享有本次系列展示参与者的形象使用权,以及全过程中参与者相关作品使用和出版发行权,参与者对此知情同意并签署协议后统一上交活动办公室备案。
(5)全国活动办公室享有本次系列展示活动全过程的其他权益。
(6)全国活动办公室享有本次系列展示活动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