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按照区教体局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年满3周岁的幼儿新生。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幼儿数量未超过幼儿园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幼儿数量超过幼儿园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幼儿:
第一,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口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其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属于幼儿园学区范围内;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口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且属于幼儿园学区范围内,同时其父母及其本人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但家庭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其本人,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三,适龄幼儿不符合前面两个条件的幼儿,如有意愿到我园入读,且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幼儿数量未超过幼儿园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