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挂牌租赁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天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禄资评(2026)字第0115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
3.本项目挂牌价为3.5元/月/平方米。租赁期为5年(不含装修免租期),自租赁双方确认的《交付通知书》载明的租赁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第1-3年租金不增长;第4-5年租金相同,均在第3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长3%
4.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期第5年度的3个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交纳。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又未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收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暂未通水、通电及接入网络。地块边缘墙体及现有树木禁止承租方私自拆卸、砍伐。
6.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确认的《交付通知书》载明的装饰装修期起始时间开始计算,不因承租方实际装饰装修时间做任何调整,如承租方不对租赁标的进行地面硬化改造的,将不给予装饰装修期。装饰装修期不计租金,但装饰装修期内所产生的公共事业费(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水、卫生费用等)须由承租方承担。
7.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收储物业,如因政府征迁或轨道交通集团开发建设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撤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现状出租,如承租方需进行场地改造,禁止开展法律法规不许可的违章搭建及改造行为。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改造、经营相关许可相关证件并对自费搭建的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对场地的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
8.本项目标的经营要求:(1)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气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2)经营范围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3)严禁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4)严禁经营学校周边不允许出现的业态。
9.本项目面积测绘费1240元、租赁价值评估费1240元均由承租方承担,在项目成交后七日内,由承租方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10.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和《廉政责任书》并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11.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合同文件》(租赁合同)及《租赁要素明细》,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