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南昌市促进文旅体商融合暨服务业发展体育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相关企业、机构、个人自主申报,区级初审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拟推荐南昌市东湖区新东方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昌市洪睿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为先进集体,南昌市东湖区天童艺术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吴常宝、南昌市龙沙湾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峰、江西省洪城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小京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东湖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股室:东湖区教育体育局业务股校外培训监管岗、体卫艺岗
联系电话:0791-87838610,0791-87838596
电子邮箱:dhmbjy@126.com
南昌市东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