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铁路局内部择优招聘干部时,限定报考人员需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这一招聘条款引发广泛热议。结合国家就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来看,该学历限制属于不合理就业门槛,涉嫌违规,违背了公平就业的核心原则。
就业公平是法定基本准则,《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就业歧视,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求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增设无关限制性门槛。
中办、国办也曾发文强调,国企招聘需科学设定招录条件,清除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条款,杜绝学历形式歧视。
2026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启动的“国聘行动”更是明确划定红线,严禁机关、国企将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作为招聘筛选条件。
南昌铁路局本次招聘为内部员工择优选拔,面向在岗在职职工,核心考察的应是员工在岗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履职实绩与综合潜力,而非多年前的学历就读形式。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通过正规国民教育序列取得学历,学历效力受国家认可,完全具备干部岗位基本学识资质。
一刀切限定全日制学历,将大量能力出众、业绩优秀的在职非全日制学历员工挡在门外,属于典型的唯学历形式论。
这种限制性规定存在多重弊端。一方面,破坏企业内部公平晋升环境,打击基层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让学历形式优于工作实绩,违背择优选拔初衷。
另一方面,不符合国企担当社会责任的要求,与国家破除学历壁垒、拓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平等就业的政策导向相悖。
多地已有国企因设置全日制学历限制被官方责令整改、撤销违规招聘条款,已有明确整改先例。
国企招聘应立足岗位需求、聚焦人才能力,摒弃形式化学历门槛。南昌铁路局应及时修正干部选聘规则,取消全日制学历限制,以实绩、能力、品德作为干部选拔核心标准,真正实现公平择优、人尽其才,彰显国企公正透明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