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园绿地、仓储用地的建设。


本次拟征地共10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乐化镇乐化村杨坊组、街上组农民集体,黄墩村泉岗组农民集体。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143.6880亩。其中:水田0.0015亩、旱地10.0380亩、其他园地2.7885亩、乔木林地113.3355亩、灌木林地4.6545亩、其他林地7.0380亩、其他草地0.0015亩、农村道路3.1860亩、田坎0.7215亩、采矿用地1.9230亩。按土地权属分:乐化村杨坊组农民集体105.1050亩、街上组农民集体0.2685亩,黄墩村泉岗组农民集体38.3145亩。
据了解,此次土地征收目的为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拟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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