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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借一则引发法律圈广泛关注的真实案例,和大家聊聊离婚官司中容易被忽视却致命的——刑民交叉风险。
一、案情回顾:本想分财产,反变"自首"现场
近期上海普陀区法院公布了一份(2023)沪0107民初12247号民事裁定书:
男方王某,副厅级国企退休干部;女方张某,退休前系公安民警。1976年结婚,2007年协议离婚但未实际分割财产。2022年王某起诉要求分割约987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
王某指认张某名下有公司退赃款私存、煤炭公司千万级"代理费"、炒股亏损数千万等异常资产;
张某反指王某有境外理财信托、16个月银行流水3100余万等远超正常收入来源。
法院审查后认为:双方所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与合法收入不符,且均无法作出合理说明,本案涉嫌经济犯罪。
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及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雷俊律师解析:离婚案为什么会被移送公安?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上法院分财产,法官就得帮我分。"
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保护的是合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财产本身来源存疑——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洗钱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院不仅不会分割,还必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侦查机关。
特别提醒两点:
✅ 公职人员/国企高管:《刑法》第395条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不影响追诉,只要取得财产时具该身份即可能构罪。
✅ 普通企业主张也别大意: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同、通过离婚隐匿公司资金,可能触发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或逃税调查——离婚互撕时,对方举证等于"免费举报"。
三、给南昌朋友的三条实务建议
1. 诉前先做"资产体检"
准备启动离婚或分产诉讼前,建议委托律师对名下及对方资产做一次来源合规性筛查——尤其是经营企业、有代持、有大额现金或境外账户的朋友。发现问题早处置,好过开庭时被法官直接问"这钱哪来的"。
2. 离婚协议要写清、要公证
本案缘起于"2007年离婚未分割财产,15年后反目起诉"。协议离婚时务必在《离婚协议书》中逐条列明财产分割方案并履行交割,避免日后节外生枝、二次诉讼揭开旧账。
3. 庭审策略≠无底线互爆
为争财产在法庭上刻意曝光对方"灰色收入"是一把双刃剑——对方没倒,自己先被纳入侦查视野的案例并不少见。专业婚姻律师会在诉前评估举报风险、设计谈判与诉讼路径,而不是鼓励当事人法庭上"互揭家底"。
四、雷俊律师提示
离婚的本质是合法共有财产的公平切割,不是斗气场所,更不是洗钱通道。
如果您正面临:
复杂婚前/婚后财产分割(含公司股权、理财、房产)
对方隐匿转移财产需调查取证
担心自身资产来源在离婚中被质疑
离婚后财产纠纷需评估是否起诉
欢迎私信或到所咨询,我们为您做案件初步评估与风险预判,制定最有利于您的解决方案。
(个案情况不同,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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