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查,市政府确定郑家山窑址等21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五批南昌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有力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五批南昌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