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坚持对标对表,把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方向。要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弄明白“树什么样的政绩”,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把高质效履职办案作为根本追求,遵循司法规律,把政绩体现在每一个高质效案件上。要回答好“靠什么树政绩”,坚持全面履职、依法履职,把各项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政绩观偏差的潜在风险。要对标对表上级要求,警惕“立党为公”原则虚化、“为民造福”宗旨淡化、“科学决策”意识弱化、“真抓实干”作风退化等问题,坚决防止有令不行、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以及形式主义等现象。要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把群众利益维护好、群众关切回应好,以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三是要坚持以改促干,以正确政绩观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要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坐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司法为民匡正政绩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持续深化“检护民生”等行动,抓好检察信访等工作,切实用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以求真务实擦亮政绩成色,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把心思精力集中到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来,更好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以从严治检恪守政绩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