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提升园区企业生态环境监测法治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近日,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组织园区企业环保负责人、园区环保管家及在线监测运维单位代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工业园区专题宣贯培训。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行政法规,标志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本次培训紧扣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围绕《条例》核心条款、企业自行监测法定义务、技术服务机构合规要求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展开系统解读,旨在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守生态环境法律底线。
培训会上,授课人员围绕《条例》内容逐条解读。在总则部分,重点阐释了《条例》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明确排污单位是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责任主体;在公共监测部分,系统介绍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法定定位与监管价值,强调企业须无条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严禁干扰、阻挠采样工作;在自行监测部分,详细讲解了监测方案制定、设备安装联网、工况记录、数据质量管控及信息公开等全流程合规要点;在技术服务机构部分,明确了第三方机构资质准入条件及独立、客观、公正的从业底线;在法律责任部分,深度解析了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授课人员还结合采样平台不规范、干扰自动监测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此次培训是安义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条例》、推动监测法治要求直达企业生产一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安义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强化对园区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为全县生态环境精准治理、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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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义生态环境局 谌棚
编辑:秦 惜
校对:吴学靖
审签:梁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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