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7月30日(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请投递至招聘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江西建工集团机关及各成员企业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签署《应聘员工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整理打包后发送至对应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统一格式为:“需求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清单如下:
①《江西建工集团机关及各成员企业应聘人员登记表》(需手写签名);
②《应聘员工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③个人简历;
④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⑤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⑥高等教育各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
⑧个人信用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
⑨其他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因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简历信息有误或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核,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各环节凡未入围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含)。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回应参加考试的,但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考试,造成开考比例不足1:3但有2人参加面试的,可正常开展面试。同一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的,应取消该岗位的面试。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背景调查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体检、背景调查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有关资格条件综合评定择优入围。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和背景调查。因体检不合格、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和体检、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相关成员企业将拟聘人员报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通过集团官网、相关成员企业官网等渠道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关键信息。
(四)录用审批
相关成员企业拟聘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企业内部集体决策后报集团审批后录用;集团中层干部亲属人员的录用,须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
(五)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成员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发出录用通知7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招录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