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献血条例》解读(三)——卫生健康部门如何指导医疗机构规范临床用血、强化献血者服务保障,实现采供血工作提质增效
《赣州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9月24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3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就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解读。
作为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将重点从规范临床用血管理、筑牢用血安全防线、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发力,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健康。
从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要求,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用血规范化提升行动,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5年版)》,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建立“用血前评估、用血中监测、用血后评价”全流程管理机制,依托市血液管理质控中心,强化对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常态化督导核查,将评价结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推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全面构建临床用血安全防线。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机制的要求,健全突发事件血液保障应急预案,依托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血液库存的实时监测和应急用血的科学调配。组建一支响应迅速、血型均衡的献血应急队伍,确保在临床急需用血以及高温、严寒等季节性缺血时期,医疗急救用血供应充足。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输血技术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临床输血专业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切实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协同相关单位全面宣传、认真落实《条例》关于无偿献血“六免一补”优待政策。重点抓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优待政策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细化《条例》实施细则,指导市直公立医院并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优先用血”政策,严格落实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健康体检及停车优待等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献血者权益。
来源:赣州市中心血站
编校(审):刘校珲
复校(审):范秀梅
三校(审):唐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