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至30日,宁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召开。
会上,依法任命了何峻岭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举行了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
何峻岭,汉族,1986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助理工程师、副中队长、中队长、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主任、生态地质调查室主任等。现任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党委委员。目前挂职任宁都县委常委,宁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依法任命为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