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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近日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认为一种教师转岗分流政策?为啥条件要设置学位证?有一部分人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取得,尤其是小学幼儿园在编老师,这是不是相当于把他们排除在外了呢?请问这样做法公正否?请给出合理解释。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您“投诉宁都县近期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不合理”的问已收悉题,现回复如下:
2025年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行业系统之间工作人员合理流动,补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力量。本次选调是从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中选调,对象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单单是从教育系统选调,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教师转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问题。目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数不多,在条件征集过程中,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岗位设置了学位条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选人用人质量,以适应岗位对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此外,此次选调部分岗位也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体现了对岗位差异的针对性处理。今后我局将遵循“人岗相适”的原则,引导用人单位适当放宽对学位限制的要求。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12-26 09: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