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6)赣0702刑更1号
罪犯黄春玉,女,1978年1月31日出生,汉族,罪犯黄春玉因犯赌博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羁押于赣州市看守所。在羁押期间其因患有宫颈恶性肿瘤,其向本院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本院已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章贡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钟君,电话:0797-8303263)。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文字:刘家昱
编辑:唐冰颖
一审(一校):钟君
二审(二校):许艺玲
三审(三校):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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