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因户籍迁移、住房搬迁、房屋征迁等原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初中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所有年级学期中途的学生和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即非赣州经开区户籍),原则上不予转学。
1.转学二维码预登记
即日起,学校微信公众号转发并在学校门口粘贴转学公告合转学二维码,学生家长可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到学校门口微信扫码进行转学预登记。
2.现场提交转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学校
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6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3.2026年3月2日,学校通知学生入学报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报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佐证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小学转学需提供)。
1.按照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学校一律不得有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但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的学校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2.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严禁学生“在校不在籍”或“在籍不在校”情况发生。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3.转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如有疑问,请拨打学校咨询电话:
小学部傅老师:18370703262
中学部何老师:15797819386
赣州市三江学校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