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民心是最大政治”的时代背景下,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信访干部本应是群众诉求的倾听者、合理权益的守护者。然而,近期一则实名爆料却撕开了基层治理的“暗角”——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综治办主任、信访维稳组副组长邓玉春,利用职务便利,将“维稳”变成“围堵”,对合法信访群众邱国民及其家人实施长达数年的打击报复,其行为涉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更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
一、爆料核心:拆迁维权引“精准打压”,国家信访局督办事项遭漠视。
信访人邱国民的维权之路,始于2013年的拆迁安置与征地补偿纠纷。据其所述,因相关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他及家人多年来坚持依法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该事项已获国家信访局多次督办。

本应是基层部门重点协调解决的民生问题。
但作为九龙湖街道信访维稳工作的核心负责人邓玉春(中共党员)不仅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反而将邱国民的合法信访视为“麻烦”,动用公权力与非法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展开针对性“围剿”。爆料中罗列的多起具体事件,时间跨度从2023年至2025年,细节详实、证据指向明确,令人触目惊心。
二、深度还原:多起违法事实,每一起都击穿底线
(一)多次北京暴力截访:黑恶势力+黑车押解,捏造事实构陷入狱。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赴京反映问题更是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但在邓玉春的操作中,却成了“治罪”的由头。
2024年12月25日,邱国民前往国家信访局反映当地强征强拆、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盗取身份信息开启银行卡号问题;2025年6月17日,赴中纪委举报红谷滩区九龙湖街办斗门村村主任摆寿宴的违规行为;2025年8月18日,向公安部反映当地公安机关违法办案打击报复问题——每次完全合法的信访行为,均遭到邓玉春组织的非法截访。
邓玉春将正常信访恶意定性为“异常访”,绕开合法程序,直接动用黑恶势力实施控制。其中,2025年9月1日的截访尤为恶劣:他动用公权力在北京将邱国民强行绑架,乘坐车牌号为京JS687、京JQG705的黑车一路押解回南昌。为了给邱国民“定罪”,邓玉春还精心编造虚假口供,谎称“截访花费大量财政资金”,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实施拘留关押8天(小学数学题,9月3号至11号实际为9天)。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种“捏造事实”的手段并非首次使用。2023年7月,邓玉春为彻底打压邱国民的维权行为,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词,虚构其弟弟邱国老“长期上访不思悔改、多次截访耗费人力物力、扰乱九龙湖街办正常办公秩序”等不实信息。仅凭这份无中生有的口供,邱国民被错误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桩彻头彻尾的冤案就此酿成



(二)暴力殴打+非法拘禁:十八小时地狱行程,“黑监狱”里的十二天噩梦
如果说截访、构陷是公权力的滥用,那么邓玉春组织黑恶势力对邱国民实施的人身伤害,则完全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
2024年2月29日发生的一幕:当天下午18时10分许,邱国民在北京理工大学房山分校公交站下车后,刚前行一百多米,就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人员的从后面突然袭击。这些人疑似邓玉春雇佣的黑社会成员,他们二话不说,用麻袋罩住邱国民的头部、蒙住眼睛,一边殴打一边抢夺其手机,将其强行拖拽至一辆八座商务车(车牌号京LBK809)及另一辆随行车辆中。
在从北京开往南昌的十八小时车程中,邱国民的遭遇堪称“人间地狱”。因被打得昏昏沉沉,他提出上卫生间的合理要求,却四次遭到黑社会人员的暴力殴打,它们说:“我们无冤无仇,只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也不要怪我们 ”。为了避免再次被打,他只能忍饥挨饿、强忍生理需求,最终无奈大小便失禁,浑身沾满污物。
抵达南昌后,邱国民并未被送至正规场所,而是被秘密关押在南昌市新建区铜源峡香城园度假村——一个关押信访人“黑监狱”的隐蔽地点。在接下来的十二天里,邓玉春每天都会带领身着迷彩服的社会闲散人员24小时看守,禁止其与外界联系,完全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已明确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三)多重压迫无死角:经济捆绑+程序违法,彻底阻断维权之路
除了暴力手段,邓玉春还利用职权对邱国民实施“软暴力”打压,从经济、名誉、程序等多个维度,彻底封堵其维权渠道。
在经济与名誉方面,邓玉春将自己组织截访产生的所谓“接访费用”,变相归咎于邱国民,在当地散布“邱国民上访浪费公共资源”的谣言,恶意塑造其“不是悔改,无理取闹”的负面形象。这种操作不仅对邱国民的名誉造成极大损害,更试图通过舆论施压,让其陷入“维权即有错”的困境,从而放弃合法诉求。
在程序方面,作为负责信访事项处理的综治办主任,邓玉春完全无视《信访工作条例》的明确规定,未依法履行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对于信访人邱国民的合理诉求,他既不调查核实,也不组织协调,反而将正常信访行为“标签化”“违法化”,通过行政手段层层设卡,彻底剥夺了邱国民的合法信访权利,让其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三、官方回复佐证:属地政府行为坐实,背后或有更深链条
爆料人提供的一份关键证据,进一步印证了邓玉春的违法违纪行为并非孤立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阎村派出所于2025年9月27日出具的《关于邱国民反映问题的回复》(京公房(阎)信回复字〔2025〕58号)中明确指出,邱国民反映的被绑架、殴打、非法关押等问题,属于“属地政府行为”,建议其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这份官方回复直接将事件的责任主体指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坐实了综治办主任邓玉春的行为是利用公职身份实施的属地政府相关行为,而非个人私下行为。这也引发了更深度的质疑:邓玉春多次组织暴力截访、雇佣黑恶势力、设立“黑监狱”,耗费的大量资金从何而来?是否经过正规的财政审批流程?红谷滩区政府相关领导是否知情?是否存在包庇、纵容甚至参与集体决策的情况?这些问题都亟待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调查。
四、法理剖析:邓玉春的行为,早已突破党纪国法多重底线。
作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邓玉春的一系列行为,不仅是对岗位职责的背叛,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践踏。
从纪律层面来看,他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明确规定,背离了“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其动用财政资金用于非法截访、雇佣黑恶势力,涉嫌违反廉洁纪律;组织暴力殴打、非法拘禁他人,更是突破了道德与纪律的双重底线。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要求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廉洁”,而综治办主任邓玉春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已涉嫌行政违法;其组织黑恶势力实施绑架,殴打他人、非法拘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等多项罪名,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警惕的是,党中央多次强调“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综治办主任邓玉春的所作所为,完全与中央决策部署背道而驰,是公然无视党章宪法、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恶劣行径。
五、爆料人核心诉求:恳请纪检监察部门关注异地调查,深挖背后“保护伞”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法治尊严,爆料人邱国民提出四点明确诉求:
1. 鉴于事件涉及属地基层干部,为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调查公正性,恳请中纪委指定异地纪检监察机关对邓玉春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调查,全面查清其滥用职权、暴力截访、非法拘禁、捏造事实制造冤案的全部具体事实,固定相关证据;
2.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邓玉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3. 重点核查邓玉春动用九龙湖街办财政资金租赁京LBK809、京JS687、京JQG705等车辆的资金审批流程、明细账目及实际去向,查清是否存在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等问题;同时核查“黑监狱”(南昌市新建区铜源峡香城园度假村)的运营资金来源,是否与财政资金有关;
4. 彻查参与绑架、殴打信访人邱国民的不明身份人员的真实背景,查清“黑监狱”的运营管理模式及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深挖事件背后的责任链条,查明红谷滩区政府是否有其他领导参与、包庇邓玉春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集体决策违规等问题,坚决打掉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
基层治理容不得“权力任性”,公平正义需要硬核守护,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第一印象”,信访维稳岗位更是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邓玉春作为基层综治办主任、中共党员,本应是法治的践行者、群众的贴心人,却沦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群众的“害群之马”,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信访群众邱国民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当前,全国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社会建设,任何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挑战党纪权威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民众期待纪检监察机关能够高度重视此次爆料线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全面、深入、公正的调查,依法严惩违法违纪者,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真正回应,彰显法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结语:基层权力不可任性,公平正义需硬核守护。 邓玉春作为中基层干部,本应是法治的践行者,却沦为侵害群众权益的“害群之马”,其行为不仅破坏基层治理公信力,更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期待纪检监察机关彻查事件真相,还信访人公道,彰显法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