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抚州市有关党政机关单位为“无烟单位”的决定》,抚州市统计局荣获党政机关“无烟单位”。 2020年,抚州市统计局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规定的控烟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助力抚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