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债权人:
2025年11月19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赣0704破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赣州人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赣州五云半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十四家企业(以下简称“人和实业等三十四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同日指定有关企业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组担任赣州人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十四家企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清算组成员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做好相关清算工作。
人和实业等三十四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现因人和实业等三十四家企业主体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同时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全面查清资产债务情况、确保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提高债权人会议质量,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经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批准,人和实业等三十四家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延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赣州人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十四家企业管理人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