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惨重!赣州一司机酒后驾驶营运车,罚款、拘留、“饭碗”也没了!
大家都知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
更应该恪守这一准则
然而近日,赣州一名司机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是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1月19日早上7时13分
赣县区茅店镇稀土大道路段
一辆中型厢式货车
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剐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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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赣县大队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在对两车驾驶人酒精检测时
发现货车驾驶人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75mg/100ml
且货车为营运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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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驾驶人袁某称
自己当天早上并未喝酒
是事发前一天(1月18日)晚上
在朋友家喝了点药酒
回家睡了一觉后
早上才开车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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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血液鉴定
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79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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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不仅是对自身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而相较于一般机动车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社会危害性更大
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袁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后驾车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误区
认为喝了酒睡一觉就没事了
然而酒后驾车
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
作为评判标准
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
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
测试结果为标准
天气严寒
临近年关
赣州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
酒后驾驶机动车、二轮车等
交通违法行为!
也在此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编审:廖域
校审:黄俊
审核:王华
审定:葛晓明 王斌
来源:赣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