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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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好证据。请民工朋友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欠条、结算单、劳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收集好。
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当发生工资被拖欠情况时,首先要找到项目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
(一)一般性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扫码向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举报投诉。

(二)工程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问题,可向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或者向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投诉。
(三)工资存在争议的,可向赣州经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性维权请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维权。不要采取聚众闹事、阻挠工地正常施工、堵路堵桥、围堵或冲击政府部门等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只有依法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