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2026年2月3日 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列席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范围为:
1.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
2.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章贡区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市六届人大代表;
3.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区人武部副团以上干部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市管干部;
4.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和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和镇人大主席;
5.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6.老同志代表参加开、闭幕式;
7.区政协领导和市管干部参加开、闭幕式;
8.六届区政协委员参加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