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机制,提升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委托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名义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工作,现通告如下: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行政事项委托协议》,明确了委托事项权限、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委托事项期限等内容,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使受理与审查、调查取证、审理、调解、作出行政裁决等职权。委托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2月1日止。
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告(请见附件),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附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委托协议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