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理工学院2026年


专升本招生章程
Enrollment Regulations

科学 | 求实 | 厚德 |创新
● 学校简介 / School 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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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江西省南昌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置、南昌航天科技集团出资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99年创建的江西航天科技专修学院,2001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江西航天科技职业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江西省首批民办本科高校,定名为南昌理工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组一致评价:南昌理工学院是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南昌理工学院是全国示范性民办高校,国防教育特色鲜明,军魂育人成效显著;2016年、2022年分别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列为“十三五”“十四五”硕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11月,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校占地面积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教学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5亿元,建有268个实验(实训)室,391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馆藏图书文献资料341万余册,电子图书130余万种,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6个。
学科专业。学校以“科教兴赣、科技强省”为目标,主动对接和精准服务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构建了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育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63个本科专业(在招专业53个)。现有江西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万人。
人才培养。学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14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共享育人课程及一流课程40门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4项、省级青年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尤其2023年获江西省高等教育类(本科层次)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是全省民办高校唯一获得特等奖的高校。近三年,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大赛、ACM-ICPC等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规划等大赛中获奖7700余项。学校连续5次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中间质量有保障”的喜人局面。
科学研究。近年来,学校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产、学、研、用”方面结出丰硕成果,服务地方的能力不断提升。现有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省市级平台 16 个、校级科研平台45个,其中江西省太阳能光电材料重点实验室获得“江西省十佳省级重点实验室”荣誉称号,学校院士工作站被评为省级院士工作站,是全省民办高校唯一;2024年,学校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南昌市重点实验室1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4项、全国重大研编出版项目1项、江西省“双千计划”项目6项,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8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0余部;获授权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760余件(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奖2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1项。
师资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稳步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实施双百计划,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0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700余人,占专任教师的93.26%;具有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占比63.6%。教师中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省“双千计划”、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专家、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7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校聘请中国探月工程首席科学家、中科院欧阳自远院士为荣誉校长,中科院王梓坤院士为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
办学25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涌现出长期扎根在军队、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基层一线工作的知名校友,其中全国人大代表、井冈山神山村副书记左香云多次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陈至立莅校视察,称赞学校“美丽神奇,很有特色”。办学成就受到中央、省部级等领导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肯定。
踔厉奋发启新程,勇毅前行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体师生将以“航天科教,兴我中华”为办学宗旨,秉承“科学、求实、厚德、创新”的校训,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坚守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踔厉笃行、锐意进取,朝着建设成为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地方能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应用型民办大学而努力奋斗。(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6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厅当年实际下达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联合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含脱贫家庭学生招生计划、获奖学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2026年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第九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6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2.在江西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的学历除外)。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第九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考试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专升本全省统考安排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第十二条 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录取考查安排

考查时间为2026年3月7日上午9:00-12:00,考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英雄大道901号南昌理工学院国家标准化考场。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考生应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考生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请谨慎选择专业。

第八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2.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4.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可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5.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的录取考生信息录检复核。
6.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文件执行。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根据录取学生数采取单独开班或插入2024级相同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标准按我校2024级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文理23500元/生/年、艺术28000元/生/年),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第二十条

在2026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南昌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编:330044
丰城校区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同田学府路16号 邮编:331138
教务处电话:0791-82137288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09888 83890888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 82143608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电话:
0791-82050101 82050180
学校网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n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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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218
信访邮箱:NIT@n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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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
编辑/占艳
初审/江晓娟
复审/刘波波
终审/杨婷婷 刘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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