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范围四至新洲村以南,新洲村以北,规划赣江南大道以东,赣江以西。本次征地涉及厚田镇新洲村材洲组农民集体、新洲村农民集体、新洲村李家组农民集体、魏家组农民集体、方家组农民集体。
经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总面积102.045亩,其中水田63.9675亩、旱地0.8085亩、乔木林地0.2775亩、其他林地4.9125亩、其他草地9.2955亩、农村道路2.928亩、坑塘水面6.186亩、沟渠2.268亩、设施农用地0.3195亩、村庄0.999亩、内陆滩涂10.083亩。


拟征地四至范围:秦坊村地块:秦坊村牌楼小组以南,文通寺以北,秦坊村牌楼小组以东,秦坊村秦魏小组以西;桃湖村地块:京安路以南,桃湖村南熊小组以北,桃湖村南熊小组以东,艾溪湖南路以西。
本次拟征地共3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罗家镇秦坊村秦魏小组、牌楼小组农民集体,京东镇桃湖南熊村农民集体。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体育用地,拟用于供电用地、体育用地项目建设。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23.3055亩。其中:水田16.548亩、农村道路0.006亩、坑塘水面5.9295亩、沟渠0.507亩、建设用地0.315亩;按土地权属分:秦坊村秦魏小组0.0015亩,秦坊村牌楼小组22.989亩,桃湖南熊村小组0.315亩。








本次征地涉及蒋巷镇三洞村五组、六组、九组、三洞村农民集体;蒋巷镇山尾村五组、七组、十三组;蒋巷镇胜利村二组、三组、四组;蒋巷镇叶楼村二组、九组;蒋巷镇蒋巷村农民集体、蒋巷村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蒋巷镇农民集体。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属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从征地范围来看,主要位于新南大道与西山路交汇处,北部近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富山工厂。



经调查确认,本次征地总面积2.05亩,其中:农用地2.05亩。


四至范围为:蟠龙峰公园项目东至招贤村集体土地,西至火盘新村,南至控规G-1-07,北至招贤村集体土地;

2:磨里山体育公园项目地块1东至云栖谷小区,西至南昌市气象局数据处理中心,南至霞麦村集体土地,北至天宁西路。
地块2东至嘉园悦山居,西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南至嘉园悦山居,北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土地面积约123.984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涉及招贤镇招贤村、霞麦村、夏泽村、港下村(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用地。

2:磨里山体育公园项目地块1东至云栖谷小区,西至南昌市气象局数据处理中心,南至霞麦村集体土地,北至天宁西路。
地块2东至嘉园悦山居,西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南至嘉园悦山居,北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土地面积约123.984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涉及招贤镇招贤村、霞麦村、夏泽村、港下村(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用地。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心城区)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用地批复。

地块东至绕城高速,西至萧峰大道,南至港下村,北至港下村安置房。征地涉及招贤镇港下村三组、八组。
本次征地总面积1.779亩,其中水田1.545亩,河流水面0.138亩。;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2025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心城区)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6年2月11日取得用地批复。

地块一东至江西警察学院,西至青城路,南至通源新建城,北至港下村集体土地;

地块二东至霞麦村集体土地,西至原南昌万裕混凝土有限公司土地,南至霞麦村集体土地,北至天宁西路。
本次征地涉及招贤镇港下村六组,招贤镇霞麦村二组、三组。
本次征地总面积12.9405亩,其中:水田0.852亩、旱地0.924亩、林地6.279亩、其他农用地0.3465亩、其他草地4.539亩。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科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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