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0日下午,在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楼A546会议室召开干部任命宣布会议,南昌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始发,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刘磊出席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爱主持会议。会上,刘磊同志宣读了学校党委领导干部任免决定,聘任李天生同志为法学院院长。

公开资料显示,李天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1月生,江西铅山人。获南昌大学法学学士与经济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美国杜兰大学联合培养),完成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
自2014年起担任大连海事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海洋经济法中心主任、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广州分院(粤港澳海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曾任广州航海学院海事法律与交通管理学院院长。广州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曾从事金融、法律实务工作十余年,持有律师资格、证券投资基金资格等8项专业资质认证
在《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理论版)》《现代法学》《政法论丛》《法学杂志》《经济法论坛》《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国际经济法学刊》《江西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东南学术》《河北学刊》《财经问题研究》《广西社会科学》《法律适用》《中国海商法研究》《社会科学家》、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刊物发表论文六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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