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江西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钢材买卖产生货款纠纷,经法院审理调解后,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及相关款项共计39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南昌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全面核查财产线索,并主动搭建沟通平台,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目前经营困难,公司只能偿还部分款项,剩余债务希望能用钢材冲抵,且公司有银行贷款需要展期,希望能尽快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