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前往县财政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会上,县财政局就《预算法》施行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预算法》学习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财政业务大讲堂,由相关业务骨干解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在机关内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同时每年组织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传达解读上级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最新要求。
要狠抓法律贯彻执行,落实人大各项决议。严格执行法定报告制度,按程序向县人大报送年度预算、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债务管理等各项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将政府全口径四本预算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时每年抽取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提前重点集中审查。通过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测评结果运用等方式,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要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法定要求。一是要完善全口径预算。落实《预算法》关于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的规定,建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体系,并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提升政府的统筹平衡能力。二是要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要以“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大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保障公众对财政预决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