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宪法进校园
普法助成长
校园普法活动让我们一起学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校园普法活动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温圳监狱宣传培训科科长胡凯一行4人走进南昌市第二中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有趣的宪法普法课,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让宪法精神深植青少年心田。
权力与义务
课堂上,胡凯以“宪法与我们的生活”为主题,结合校园生活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宪法就像国家的‘根本说明书’,规定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他通过“小明的一天”故事线,串联起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等宪法条款,让学生直观感受宪法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互动问答
互动问答环节将气氛推向高潮。“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面对一个个问题,学生们踊跃举手、争先恐后作答,现场掌声不断。针对“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维权”等贴近实际的问题,民警们结合法律条文耐心解答,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政法单位,温圳监狱始终牢记社会责任,将“法治进校园”作为延伸职能、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讲座、模拟法庭、案例警示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未来还将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为构建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监狱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担当,筑牢社会法治根基。
投稿 | 胡凯(宣培科)编辑 | 杨文庆复审 | 吴洪泉审签 | 胡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