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研发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核心管理团队结构,激发内部人才活力,提升企业研发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落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江盐集团面向社会招聘研发人员,录取人员将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樟树市,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本次招聘助理研究员4人,具体岗位要求及职责详见附表1。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岗位职责 | 薪酬与待遇 | 工作 地点 |
1 | 江西省江盐科技有限公司 | 助理研究员 | 4人 |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8日后出生); 3.专业为化工工程、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等相近专业;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盐行业实操经验优先。 | 1.负责落实集团规划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等日常研发任务; 2.负责新产品开发与工艺研究和现有产品的品质提升、工艺优化等技术研发工作; 3.开展盐化工基础研究、产品高值化转化及产业链延伸技术攻关; 4.开展产品配方设计、实验验证、性能表征、小试、中试及产业化转化相关工作; 5.撰写研发报告、专利、科技论文,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申报、执行、验收与成果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不少于10万元(不含福利),条件优秀的可单独协商。 | 樟树市 |
(二)除应符合相应的职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事业心及自律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过程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辞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6.正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7.不符合国有企业亲属回避、任职回避及工作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8.存在法律规定及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集团公司官网、“5+2就业之家”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职责、资格条件、程序等信息,公告期为14个日历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14个日历日内,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任职文件(或岗位证明材料);相关成果证明文件;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书可不提供)。
材料提交: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7377223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姓名+电话”)。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招聘评审
招聘评审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面试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有关事宜,未进入笔、面试的应聘者,不做另行通知。
1.笔试试题聘请专业机构出题,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无机化工基础知识、盐化工产业基本知识、纯碱化工(氨碱法)产业基本知识、氯碱化工产业基本知识、江盐集团基本情况、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综合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若综合成绩均低于75分,本次招聘可空缺)。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如遇末位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按照入围人员确定体检对象,因入围人选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体检。
(六)背景调查
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报告,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若入围候选人放弃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考察。
(七)研究录用及公示
江盐科技公司根据评审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选名单通过集团公司官网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候补人员中按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招聘。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约定入职时间,聘用人员与江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要求从公示日开始30个工作日内到岗上班,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三、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江盐科技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套档执行。
录用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的,将视情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已聘任的,解除聘任协议,并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如涉及科研成果造假将纳入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司员工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5-7355616,联系人:刘先生。
本文来源:https://jxrcrsksta.com/content/6090?categoryI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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