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工会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暂行规定》(赣工办发〔2021〕7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工会建会筹备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工财发〔2024〕143号)要求,拟对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无法联系的筹建企业缴纳的建会筹备金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清理对象
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工会关系属于南昌市新建区总工会,且在2026年2月28日前已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目前无法联系的筹建企业,共701家(名单附后)。
二、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三、分类处置
公示期内,按以下两种情形分类处置:
1.能够取得联系的筹建企业,应及时成立工会组织,并按本公示第四条规定办理留成经费返还事宜。
2.公示期满仍无法联系、未能筹建工会组织的,区总工会将按照文件规定,对上述企业缴纳的建会筹备金进行清理。
四、建会及留成经费返还
需办理留成经费返还的筹建企业,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成立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请联系区总工会组织宣传部303室(联系人:姚虹;电话:0791-83757136)办理建会手续。
2.办理法人资格证:已成立工会的企业,请联系区总工会生产生活部301室(联系人:熊伟华;电话:0791-83750189)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3.开设工会账户:各基层工会可选择任意银行开设独立的工会经费账户。
4.申请经费返还:到新建区总工会财务部302室领取并填报《基层留成经费返还申请表》(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礼步湖大道228号)。审核通过后,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将及时返还建会筹备金的留成部分至基层工会账户。联系人:张江华,联系电话:0791-83746003。
特此公示。
附件:
拟清理建会筹备金企业名单.xlsx
南昌市新建区总工会
2026年4月13日
文稿:新建区总工会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