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昌县司法局在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某局存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以及未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问题,县司法局依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局以“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制发首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要求该局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报告履行情况。据悉,这也是2025年南昌市首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
近年来,南昌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为遵循,通过法治素养测试暨“以考促学”活动、“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专项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不当行为;规范涉企执法,大力推动柔性执法,持续推行涉企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企业安静日”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南昌县司法局将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两书一函”在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精准发现行政执法问题,有效督促整改,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