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满3年以上。
2. 符合LB/T 004、LB/T 008和LB/T 02的要求,应具有国家标准的AA及以上或江西省级标准的三星级及以上,并符合 GB/T 31380的要求。
3. 具备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团队出游服务经验,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 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
5.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注册资金在150万元以上,员工总数不少于10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 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检查、资质认证和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