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网友咨询“华侨城万科世纪水岸六期汀岸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把小区会所对外出租”问题,获得了官方回复。【网友咨询】华侨城万科世纪水岸六期汀岸小区物业未经任何业主及业主代表同意,擅自将小区会所对外出租,而且收益未经公示公开。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网签购房合同第十章第二十二条约定,小区会所产权无明确所属,会所属于小区附属建筑物,业主绝对享有使用权。物业既不是产权方更不是使用方,凭什么出租侵害业主权益。现在多部门都在严查物业违规行为,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不处理不给答复。

【官方回复】南昌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马桩住保站回复: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华侨城万科世纪水岸六期汀岸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把小区会所对外出租的问题收悉。西湖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反映问题。关于华侨城万科世纪水岸六期汀岸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把小区会所对外出租的问题。二、调查情况。经向开发企业核实查,会所相关的健身房、私宴厅、泳池等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只做为配套设施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三、处理情况。因健身房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可按照相关要求合理使用。(回复时间 2026-04-16 16:29:21)

针对以后南昌各个小区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会所出租事件,结合官方“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的认定,未来类似小区会所对外出租的利弊可能会并存,就看业主怎么去权衡利弊了。

利:盘活资产,补充公共收益:若会所产权归开发商或物业合理使用,出租可产生收益,用于补贴小区维护、更新设施或降低物业费,减轻业主负担。提升配套服务:引入专业经营方可能丰富服务内容(如健身、餐饮),满足业主多样化需求,避免会所长期闲置。
弊:业主使用权益受损:出租后外来人员增多,业主优先使用权、安静环境及隐私可能受侵,尤其高峰时段资源竞争加剧。收益分配不透明:若物业未公示租金去向、不与业主分成,易引发信任危机,甚至激化矛盾。管理风险增加:外来客流加大安防、保洁压力,设施损耗加快,若监管缺位可能影响小区品质。

(仅供示意)
我们认为,小区会所出租应基于产权明晰、程序合规,且物业须公开收益并优先保障业主权益,方能趋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