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促进南昌高新区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昌高新区建设江西省工业软件先导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洪高新管经字〔2025〕206号)和《南昌高新区关于建设江西省工业软件先导区实施方案(2025—2027年)》(洪高新管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南昌高新区建设江西省工业软件先导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昌高新区建设工业软件先导区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旨在优化南昌高新区工业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工业软件产业扩大规模、提升能级、塑造特色,着力挖掘和培育工业软件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方向包括工业软件企业引育、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企业创新研发、先导区硬件建设、场景化示范应用。
(一)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引进落地
2025年以来在南昌高新区落户的工业软件企业,开展工业软件技术研发及应用服务等相关业务,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仅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搭建工业软件公共服务平台
1.对2025年新建成的工业软件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按不超过2025年软硬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已建成运营的工业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为非关联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经认定按照不超过2025年服务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新设公共服务平台
1.基础申报材料;
2.平台建设方案、服务设施或设备仪器、服务能力情况报告;
3.设备清单(序号、名称、不含税单价、数量、金额、发票号码、发票日期);
4.设备支出费用佐证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已建成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
1.基础申报材料;
2.平台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
3.平台服务清单及服务收入佐证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创新研发
2025年度,工业软件企业开展核心算法研发、关键技术攻关的,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6%且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的工业软件企业,对其研发投入超过6%的部分给予不高于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3.企业从事工业软件产品研发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支持工业软件先导区硬件建设
对2025年在南昌高新区租赁办公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新落户工业软件企业,给予落户当年100%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以企业2025年度实际租赁时间、场地面积及单价为准计算,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3.租金支付凭证、票据;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支持工业软件场景化示范应用
2025年度,企业自主研发国产化工业软件,联合高新区内非关联工业企业打造仿真创新场景,赋能区内主导产业创新升级,促进区域产业强链补链、经济循环,经评估认定后,按不超过2025年度合同发生费用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项目报告:包括研发背景、产品创新性及先进性、产品示范效应、主要应用场景及案例介绍等;
4.项目费用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入账凭证等);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立项书、项目建设投资合作协议)。
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汇编成册,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报送,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至区科经局(地址:南昌市昌东大道72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2号楼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科经局1801室),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区科经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需要,区科经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出具相关意见。依据审计及评审情况,提出资金拟安排方案,并报区科经局党组审议;将审议通过后的资金安排方案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一)适用范围
1.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实际从事工业软件(CAD\CAE\MES\PLM...)开发、应用和服务相关业务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符合相关补贴或奖励条件。
2.申报项目实施地须位于南昌高新区范围内,申报项目相关费用认定均不含税,且费用发生时间须为2025年度,以相关发票为准。
(二)基础申报材料
除上述须提供的专项材料外,所有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赋码);
4.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5.申报项目涉及设备投资、服务收入、研发投入、项目投资等事项的,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要求赋码),并附相关费用明细表;
6.申报单位从事工业软件相关业务的佐证材料;
7.申报材料如无明确要求原件,本申报指南所指证书、证明材料、佐证材料等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个项目奖励补助或省、市、区其他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2.经查明申报单位在申请政策支持时提供虚假材料及内容的,中止其申请;已同意的,撤销其申请,同时追回已享受的政策扶持,并予以通报,相关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3.申报单位三年之内未发生过影响恶劣的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过经环保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问题。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良好,且评价周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如存在重大违法、违纪和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当年度扶持资格。
联系电话:88351205、88161478
附件:申报表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