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享受学校相应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纳入事业编制,并按学校规定享受子女入读附属学校政策。
2.新引进的教学科研岗博士(后)且实际受聘为中级及以下岗位,聘期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六级岗绩效工资待遇。
3.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对首次来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生活补助10万元,领取南昌“人才10条”的相关奖励补贴。
4.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
(1)符合引培生条件者,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可申报省级10万元“引培生科研项目”。
(2)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申请江西省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项目资助期为5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万元。
(3)毕业于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前200位高校的自然科学领域青年博士毕业生,近年首次全职来赣工作的,申报江西省青年基金项目,经评估可直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