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百伦评报字(2026)第030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3.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4.受让方不得带走转让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资产,如有发现,将按该资产原值的三倍赔偿,数额较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5.标的资产的场地恢复(地铁大厦)、拆除、运输、清理以及安全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需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三日内缴纳10万元施工保证金至转让方账户,转让方收到该笔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7、交易金额不以实际现场配件、车位设备丢失的,场地实际恢复工作量存在偏差的,车位设备新旧程度而调整。
8.受让方施工前须提交机械车位设备拆除方案,经转让方审批无误后方可施工。受让方需负责地铁大厦381个车位拆除后的场地恢复,恢复包括但不限于地坪漆、车位线、地脚线、施工围挡、墙裙恢复等等,具体场地恢复项目对照改造清单(详见挂网附件),场地恢复质保期为1年。
9.本项目挂牌期间,如意向受让方有意向购买本项目标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看货。意向受让方也可自行到现场自行踏勘查看实际现场情况。完成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挂网附件),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还需和转让方签订《机械车位拆除及搬运安全协议》(详见挂网附件)。
10.标的具体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11.本机械车位设备的交易金额为含税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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