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嘉游赣•惠生活”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全省文旅消费,进一步关心关爱广大教职工,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嘉游赣”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旅行机构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腾龙学校2026年“嘉游赣”活动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 活动主题:“亲近自然、感受文化、增进友谊”。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游览江西省内风景名胜,让教职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释放压力、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提升教师团队凝聚力和幸福感。
4. 活动目的地:上饶葛仙山及周边景区。
5. 活动时间:2026年6月—7月间(具体日期以实际安排为准)。
活动人数:约180人(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经费标准:不超过800元/人。
预算总额:约14.4万元(最终按实际参加人数及中选单价结算)。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及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 符合现行旅游行业标准LB/T 004-2013《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 008-2011《旅行社服务通则》和LB/T 028的相关要求,应具有国家标准的AA及以上或江西省级标准的三星级及以上旅行社资质,并符合GB/T 31380的要求。
4.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具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具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
6.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员工总数不少于10人。
7. 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一)交通服务
1. 提供符合客运标准、手续齐全、保险足额的空调旅游大巴。
2. 确保车辆内外整洁,驾驶员经验丰富、服务态度良好,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3. 合理安排接送地点及行车路线,确保行程顺畅安全。
(二)住宿服务
1. 提供景区周边或区域内舒适型酒店标准间住宿(两人一间)。
2. 酒店要求环境安静、卫生整洁、安全有保障,含独立卫浴、空调。
3. 如出现单房差,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解决,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三)餐饮服务
1. 全程含早餐及正餐,正餐标准应符合卫生、营养、口味等基本要求。
2. 菜品要求营养均衡、干净卫生,以地方特色菜为主,须注明用餐形式(桌餐/自助)。
3. 不得因人数减少而降低餐标。
(四)导游服务
1. 全程配备持证导游陪同服务。
2. 导游应服务热情、讲解专业、熟悉线路,能有效组织活动和处理突发情况。
(五)保险服务
1. 必须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购买足额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2. 同时须购买足额的旅行社责任险。
(六)安全保障
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员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内容编制响应文件:
(一)技术部分
1. 完整的出游活动方案:方案须具有实操性,内容涵盖活动线路、行程安排、景点介绍、交通安排、住宿安排、餐饮安排、人员配备、物料提供、医疗保障等。
2. 报价表:按人均单价和总价两种方式报价,报价须清晰列明费用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导游费、保险费、门票费等各项明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800元/人。
3. 服务承诺书: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承诺。
(二)商务部分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
4. 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公章)、近一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加盖公章)。
6. 近三年业绩证明(承接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9. 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附件部分
1. 安全预案及应急处理方案。
2. 投诉处理机制及保险理赔方案。
3. 承办方介绍及资质扫描件。
4. 其他有助于证明服务能力和履约能力的材料。
格式要求:所有响应材料以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正两副),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贴密封条,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
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腾龙学校五楼会议室。
(二)评审方式
1. 资格审查:由校方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评审小组,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 方案评审: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合理性、报价、服务承诺、资质、业绩等。
3. 中选供应商确定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至红谷滩教体局工会审核。
递交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景德镇大街1566号腾龙学校。
采购单位:南昌市红谷滩区腾龙学校。
联系人:熊玉琴。
联系电话:13697915518
电子邮箱:1048703395@qq.com
(一)中选公示
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二)质疑投诉
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 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顺延确选中选候选人。
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中标单位未能按规定履行义务,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职工对中标单位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同类采购的重要参考。
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方案评审结束后,学校将按程序上报至红谷滩教体局工会,待教体局工会核准后,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解释权归南昌市红谷滩区腾龙学校工会所有。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