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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各有关企业、博士(团)及派出单位:
根据《南昌市“一企业一博士”科技人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23日组织专家对已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与博士(团)开展匹配性论证,请通过专家论证的企业和博士(团)及时签订协议(详见附件1);对没有明确合作意向博士的企业匹配了数位博士,请博士和企业尽快对接,企业可选择与推荐的任一博士合作(详见附件2),联系方式可在“一企业一博士”系统中查询。为规范推进后续工作,现就三方服务协议书签订及上传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签订“一企业一博士”科技人才服务协议书的通知0507(洪科字〔2026〕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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