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做好国家级开发区赋权社会事务剥离,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根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规定和省政务服务办赋权社会事务整改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印发《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各国家级开发区要对照《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目录内认领赋权事项,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2026年5月底前以开发区管委会名义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政数局及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严格落实社会事务剥离要求
各国家级开发区认领的赋权事项,需确保社会事务剥离率达80%以上。除根据国家级开发区实际需要继续保留的社会事务事项外,社会事务剥离后要主动与属地行政区做好衔接(具体承接部门将在《开发区社会事务剥离清单》中明确),加强工作协同,因地制宜通过窗口前移、视频联办等形式,方便开发区企业群众办事。
三、加强赋权事项管理
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级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开发区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运行提供有力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要主动对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确保承接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事项清单的通知》(洪府字〔2023〕25号)同时废止。省级开发区的赋权工作,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市级做法进行。
附件: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