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规范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全面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素质的目的,我段在新公布的关于重新印发《南昌车辆段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辆劳〔2026〕66 号)中明确,段级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全能第一名的奖励 2000 元,全能第二名 1600 元,全能第三名 1200 元,全能第四名 800 元,全能第五名 600 元;荣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 500 元,第二名的奖励400 元,第三名的奖励 300 元,第四名的奖励 200 元,第五名的奖励 100 元;全能及单项累加奖励。参加段级职业技能竞赛未获奖且个人综合成绩及格的人员每人给予 200 元参与奖。参加段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全能第一名的,优先推荐为段年度先进生产者(必须符合评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