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青春 典亮校园——南昌大学法学院赴附属小学进行民法典宣传活动
为深入落实全省民法典宣传月工作部署,让民法典走到身边、走进心里,2026年5月19日,南昌大学法学院志愿服务团队走进南昌大学附属小学,开展“法润青春——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通过主题讲解、宣传片观看、互动游戏等多种形式,为小学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课。
活动伊始,主讲人围绕压岁钱管理、校园霸凌和肖像权保护三个话题展开讲解。“长辈给的压岁钱到底归谁?父母能不能自己花?”结合民法典,主讲人告诉同学们,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归孩子所有,但应在家长指导下合理规划。在校园霸凌环节,主讲人从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出发,告诉同学们,任何侮辱、诽谤、殴打等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其他法律的制裁。认真地讲解,让不施暴、不忍耐、不旁观的意识深深印在孩子们心中。同时,主讲人也叮嘱大家,当自身或同学遭遇霸凌时,要学会及时求助、依法维权。随后,话题转入肖像权保护。“别人可以不经同意就把我们的照片发到网上吗?”“拍了丑照做成表情包算侵权吗?”主讲人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内容,强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孩子们恍然大悟,原来一张照片背后,也有法律的严谨保护。
随后,为加深理解,现场还播放了民法典普法宣传短片,生动鲜活的动画形象和真实场景,让法律知识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浸润心田。最令同学们兴奋的是击鼓传花互动环节。鼓声停时,持花的同学需回答法律问题,例如:“行人故意翻越马路护栏、闯红灯造成自身受伤,关于责任说法正确的是?”“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夜不归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什么行为?”。同学们踊跃作答,回答正确的还获得了普法团队精心准备的小奖品。
南昌大学附属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沉浸式的法治教育方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故事和游戏,切实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法团队也表示,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过这样的互动体验,能让青少年真切感受到法在身边、法润人心。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南昌大学积极响应全省民法典宣传月号召、推动民法典走进校园的生动实践。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在欢声笑语中,法治的种子悄然播撒在孩子们心间,为青春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第十八届团委、学生会/第134期
撰稿:陈佩佩
摄影:陈佩佩 张思雅
排版:新闻宣传部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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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浩 栾先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