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企服发〔2026〕19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结合全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际推进情况,按照《<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奖补条款实施细则》(洪企服发〔2024〕24号)《关于调整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三批次时间节点的通知》(洪企服发〔2025〕38号)和《关于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洪企服发〔2024〕45号)“分批次分轮次”兑现试点企业奖补资金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三批第二轮次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兑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第三批第二轮次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奖补政策兑现县区初审结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2.本轮次为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奖补政策兑现最后一轮次,本轮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的奖补申请。
1.确保有关企业知晓。请有关县区将“最后一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的要求告知辖区内剩余符合申请条件的每家试点企业,提醒企业抓紧完成申报,避免遗漏。
2.抓紧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指导企业提升申报材料质量,对申报材料存在缺项漏项、模糊不清、逻辑混乱、前后矛盾等问题的要指导企业修改完善,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应完整、合规、真实。
3.严格落实初审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对企业信用信息、重复享受奖补情况(已获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企业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中央奖补资金与省级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等进行认真核查。
4.及时上报市级评审。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于2026年6月5日下班前将拟推荐企业情况正式行文(带发文号,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连同企业提交的奖补资金申报材料(纸质装订版一式2份)一同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确保第三批第二轮次试点政策兑现高质高效。如辖区内确无企业申报,也请正式行文报告我局。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791-83869210
邮 箱:736615196@qq.com
附件:1.《<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奖补条款实施细则》(洪企服发〔2024〕24号)
2.《关于调整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三批次时间节点的通知》(洪企服发〔2025〕38号)
3.《关于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洪企服发〔2024〕45号)
4.XXX县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