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偿献血“三免”优待对象有哪些?
(1)在江西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2)在江西省内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献血者。(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3)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领《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无偿献血“三免”优待。
温馨提示:考虑到国家无偿献血表彰有延后性,为了让符合报奖条件的献血者提前享受“三免”待遇,本省将在江西省内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献血者也纳入了“三免”荣誉证的申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