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测绘单位:
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洪自然规划办字〔2023〕221号)文件规定,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市级应用系统已于2023年11月30日正式启用。按照全市多测合一统一管理、数据归集共享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系统切换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关停新建区自建“多测合一”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220.175.5.188:8068/first),停止所有业务办理。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相关业务,即日起统一在市级全流程“多测合一”应用系统(系统网址:http://220.175.106.66:8080/smsweb/#/)在线办理。
二、原区级平台在建、待验收未办结项目,相关建设、测绘单位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项目信息、测绘成果资料完整录入市级系统完成项目接续。逾期未完成迁移,由此引发项目审批、验收延误等相关后果,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自行负责。
三、各主管单位须严格落实成果线上审核要求,除涉密测绘成果外,不得要求建设单位离线提供成果进行“体外循环”。测绘单位严格按照《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2023)》《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开展测绘、项目备案及成果签章等工作。
附件: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南昌市工程
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洪自然规划办字〔2023〕221号)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2026年6月5日
通知链接:https://xjq.nc.gov.cn/xjqrmzf/xjbmgsgg19/202606/940d57d2435940e5b8ca2306d8b2ea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