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19日,江西《民报》刊登一则消息:广昌县长请求公路处恢复南昌至广昌的快车,并延长至宁都。公路处回复说,快车停开是因为坐的人太少,为节省费用,只能暂时停运。目前普通班车照常运行,少数旅客可以搭乘普车,并无不便。至于快车,要等日后旅客增多、营业好转时再考虑恢复。
这则新闻反映出当时广昌交通领域几个现实信息。
第一,公路运营以盈利为基本考量。省公路处明确表示“节流行车费用”“营业不旺”,说明线路开停主要看客流量,而不是单纯满足地方需求。
第二,广昌、宁都等地经济落后,人口流动少。地处赣东南山区,工商业不发达,往来旅客稀少。快车成本高,如果上座率低,省公路处不愿承担损失。
第三,普通班车虽然慢一些,但票价更低,停站更多,对于少数旅客来说确实够用,省公路处认为“并无不便”。
第四,县长主动请求恢复快车,说明地方政府希望改善交通、促进发展。但最终决定权在省公路处,这也体现了当时公路管理的集中化:线路规划由省里统一安排,县里只能建议,不能干预。
总的来说,一则短新闻背后,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广昌县的交通困境:地方想发展,但客源不足;公路处要算经济账,不愿亏本经营。快车能不能恢复,最终只能等“旅客增加”这个条件。
附当时“快车”相关资料:
当时的“快车”是指公路长途客运班车,多使用进口汽油车(如福特、道奇),后期也有木炭汽车。车速约25-35公里/小时,载客25人左右。班车分档次:特别快车只停大站,快车为中间档,沿途基本停站,但比普通班车(多用旧车或货车改装)快。公路处停开快车后,仍保留普通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