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南昌小学关于
2026年秋季一年级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我校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四黄村、中骏四季康城、汽贸城部分楼盘及企业,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90人。
四、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五、招生办法
按第一批(类)次,第二批(类)次,第三批(类)次的顺序依次进行。
(一)第一批(类)次招生
1.招生对象
(1)户籍在四黄村,且户口(2026年3月1日前登记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2)购房并实际居住在中骏四季康城商住房的、汽贸城部分楼盘及企业,且户籍在2026年3月1日前迁入霞美镇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3)政策性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按南安市有关政策执行。
2.报名材料
(1)招生服务区域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适龄儿童各复印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住户不必提供),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部队军人子女报名时还应携带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台港澳侨籍报名时还应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霞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二)第二批(类)次招生
(1)第一类对象。购房并实际居住在中骏四季康城商住房的,汽贸城部分楼盘及企业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对象。户口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租住户、投靠亲属落户等适龄儿童。
(1)第1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适龄儿童各复印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住户不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第2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学生《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父母、适龄儿童各复印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第三批(类)次招生
(1)第一类: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非本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第三类: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第1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2)第2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务工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居住证明材料。
(3)第3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务工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居住证明材料。
流程以及事项
1.报名地点:南昌小学教师办公室
2.咨询电话:13959980018
3.招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涉及到入学后的全国学籍联网建档,应真实可靠,若所提供的材料不实, 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霞美镇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报名时,每个家庭只派一名家长携孩子前往,避免人多拥挤,同时请各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
南安市南昌小学
2026年6月8日
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编辑 | 吕新玉
初审 | 李莹茹
复审 | 黄梅香
终审 | 陈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