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临床用血安全与供应,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献血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江西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县执行的无偿献血优惠政策、非法采供血法律责任与健康危害、免费用血申办流程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的无偿献血优惠政策
(一)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1. 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达到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不足1000毫升的,5年内可免费使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三倍的血液,超过5年的,可免费使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2. 献血者亲属: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及姻亲,可合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3.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临床用血时,可合计免费使用1000毫升血液。
(二)无偿献血“三免”优待
在江西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凭《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江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可享受以下优待: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及文博场馆;
2.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3.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符合条件人员可关注“江西省血液中心”或“南昌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在线申领,审核开通约需10个工作日。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行为
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等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触犯国家法律,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一)健康风险。非法采血行为对供血者和受血者均构成严重健康威胁。供血者面临感染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病风险,亦可能因操作不当和器材不合格导致贫血、休克等身体损害。受血者如使用未经正规筛查检测的血液,一旦血型不符或血液变质,轻则引起发热、过敏等输血不良反应,重则可引发溶血反应、多器官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还可能因血液未经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检测而感染相应病原体,且后续难以追溯责任主体,给个人健康带来不可逆的严重损害。
(二)法律后果。非法采集血液行为受到国家法律严厉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非法采集血液、血站及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县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5700283。
三、献血者及其亲属免费用血申办流程
(一)办理原则
实行“线上申请为主、线下兜底办理”的工作模式。
(二)南昌县用血减免办理说明
南昌县人民医院已经开通临床用血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服务,南昌县中医院正在开通临床用血减免服务,另外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三)申办材料
1. 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证(电子或纸质);
2. 用血患者有效身份证件;
3.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或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等),也可现场签署《江西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
4. 住院用血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用血相关医嘱。
(四)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江西省血液中心”或“南昌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选择“用血减免”模块线上申请。
2.医院直接减免:目前在南昌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时,可直接在医院办理用血费用减免,无需后续再跑腿报销。在南昌县中医院的用血费用减免待见现场公告。
3. 线下办理:异地用血或无法线上办理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南昌市中心血站献血服务科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6828686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时受理、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