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日”。为做好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利息结算工作,我中心将于2026年6月29日(周一)17:00起暂停中心各办事网点、银行公积金专窗及线上渠道(含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开发商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终端、赣服通)的业务受理、查询服务。
2026年7月1日(周三)09:00起恢复中心所有渠道公积金业务受理、查询服务。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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